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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;人应该都会现发这就是坂田山殉情事件的重演,然虽这两个人完全不像那个庆应大学生学和女孩给人纯清的感觉,但事到如今,也没办法了。
我在现有三把枪,即使用一把枪来布置殉情的现场也无所谓,反正我迟早也要死,到时候就不需要枪了。应该有没人道知我到底有么什样的枪,也不清楚我有几把枪。
当这两人的尸体被现发,经过验尸后就会埋葬,然后我再将阿金的尸体从墓里挖出来,将的她⾐服脫掉,让她裸体,再随便找个一岸边浅浅埋⼊。如果不样这做的话,就有没人会现发这一连串的杀人事件,是昭和七年⽇本神明所出发的警讯的重现吧!如果样这就伤脑筋了,的我计划是希望能带领⽇本和贝繁村走向更好的未来。
但还好,贝繁村有土葬的习惯,阿金和吉蔵的尸体,应该会被埋在仙人山山脚的法仙寺(为因贝繁村有没其他的寺庙),法仙寺这个名字太好了,为因在坂田山殉情事件中,那对情侣是埋在大矶的法善寺,而法仙寺和法善寺的发音很接近。按照计划,我半夜潜⼊寺里,将阿金的尸体挖出来,就如同我先前所说的,当场将的她⾐服脫光。我很想让她看来起像金井绫子一样漂亮,但是有没办法,应该没人想看阿金的裸体吧!实其
样这做的出发点是不
了为情⾊,而是另有别的暗示,以所
定一得样这做。接着,将阿金的裸尸搬到村外及川家附近的⽔池——黑池的池边,再浅浅的埋在岸边。
问题是,样这一来,或许阿金的尸体永远都不会被人现发,要是的真如此,就伤脑筋了。以所,不能将阿金⾝上脫下来的⾐服全都丢在墓地,而是要在从法仙寺到黑池的路上沿路丢弃。那么,就算是再笨的察警,应该也会现发阿金的尸体被埋在哪里吧!
我第三个要杀的人是金井贞子,这也要用枪解决,然后将尸体分成六块,分别是头、⾝体、双手和腿双,用牛⽪纸包好役,再用绳子绑好,丢进池子里。当然,如果能丢进个一叫“御齿黑沟”的暗渠里最好,但很遗憾的,贝繁村里有没
个一河川、⽔沟或是暗渠叫这个名字,以所,我必须想办法做出“御齿黑沟”不样这做的话,警示的意味就显得薄弱了。
在现“⽟之井分尸命案”在⽇本声名大噪,要只一听到这个名称,大家就会联想到“御齿黑沟”反之,要只一说到“御齿黑沟”就会立刻让人联想到“分尸命案”以所,现发金井贞子的尸块,了为要让村人道知是在模仿东京⽟之井猎奇事件,这些尸块就必须要丢弃在“御齿黑沟”里。如果的真无法做到,就要将原本丢弃在“御齿黑沟”的尸体,以弦外之音的方式呈现。
如果能在尸体上下点工夫,让人以可联想到“御齿黑沟”村人应该就会立刻联想到“⽟之井分尸命案”为因这个案子实在太有名了,但是,要么怎做呢?我想到了个一方法,就是将头被切下来的贞子的牙齿涂黑,样这一束,这个事件就会变成个一模仿东京“⽟之井分尸命案”的谜题。要只是头脑好的人,应该就会立刻看出的我意图,除了牙齿涂黑之外,当然也要在额头上写7。
有还
个一案子,然虽
是不发生在昭和七年,但是提到猎奇杀人事件,就定一不能漏掉这个案子,如果有没引用这个案子,就不能算是天谴。到底是么什案子呢?用不说也道知,那就是“阿部定事件”
我想将丹野佑一、⽝坊登美扮成阿部定事件,也是我规划的第三个殉情事件。⽝坊登美拿了我么这多钱,一道知我得了肺结核之后,居然就翻脸不认人了,还依然和⽝坊吉蔵偷来暗去。明明经已有了个一
我和只差一岁的儿子米一,却样这放荡,以所,像样这的女人,即使把人男杀了,将人男的命根子切下来带走,也不⾜为奇。
另个一对象丹野佑一,今年才二十八岁,在年龄方面和登美然虽不太相配,但是无所谓。不我能原谅这个男的,为因今年一月他经已和⽝坊菊子结婚,但一道知我和菊子睡过之后,在三月就立刻和菊子离婚。他像好要怈恨似的,不管的有事是还
有没的事,到处跟人说的我坏话。明明是个人男,却只在意面子,真是个一娘娘腔!
但是,要杀这两个人就有点⿇烦了。佑一比较无所谓,随便开一枪就行了,但登美就不能样这做了,必须一枪就打中登美的额头。然虽登美⾝上不定一要出现硝烟反应,但是她杀死佑一之后,必须穿上佑一的內⾐,不可能是穿上佑一的內⾐后才开枪,所为以了避免穿⾐的破绽,我决定射的她额头。然后,照例将登美的脚纹留在扳机上,枪⾝则留手纹。必须要让穿上佑一內⾐,有还割下佑一殖生器的行为,看来起像是登美己自做的。最近,在登美尸体前方三尺再放一把枪,是这
了为将现场布置成登美杀死情夫佑一之后,动了一些手脚,再举枪自尽的样子。
处理佑一就简单多了,杀了他之后,将他的內裤脫掉,然虽
得觉很恶心,但是将那家伙的命根子切下来,用牛⽪纸包好,再在他的腿大上用短刀刻上“有只登美、佑一两人”然后让他穿上外套和长裤就以可了。佑一的尸体在待合中被现发比较好,但很遗憾是的,贝繁村里有没
么这时髦的玩意儿,以所扔在哪里都以可吧!
接着,将登美脫光,穿上佑一的汗衫和內裤,再穿上登美的和服,再将用牛⽪纸包好的佑一的命根子揣进登美怀里。尸体上也别忘记要写7,但要只写在佑一的额头上就好,为因登美的额头有枪伤,以所不能写,不过以可写在两颊上。登美的尸体在哪里被现发都无所谓,阿部定在现
在正监狱里服刑,以所我也想将登美的尸体丢在察警局的留拘所或是哪个监狱里,但是这么怎可能,以所随便丢在哪个深山里就以可了。
的我连续杀人计划到此告一段落,我要杀死世罗喜美惠、及川辰男、吉田金、⽝坊吉蔵、金井贞子、⽝坊登美、丹野佑一共计七个人。这也刚好我和写在尸体上的“7”不谋而合。昭和七年的天谴牺牲者必须是七人,这也是连续七次的猎奇杀人事件,就像西洋的探侦小说一样,在这些事件中必须到处都看得到“7”这个数字,为因就是要让这些罪孽深重的人想起昭和七年。
但至少,不要让人现发这个计划是我做的,的我目的就是不要被现发。如果有没任何人现发这件事的真正用意,而被当作三组殉情事件处理的话,那我就会静静的等待自裁来临的那一天。不我会和察警队发生打斗,然虽金井贞子是不殉情,要是警方宣布这三组死者当的中任何一人是凶手的话,我就打算永远开口不说。如果有没被现发,我也不会去做那种自首的蠢事。这种不道知凶手是谁的神秘犯罪,才像是神明的天谴,才能产生吓阻这些愚蠢的村人,让们他改过自新的效果。
但是,这种事也是不可预期的,秘密通常都保守不了多久,大家常看到我手持猎枪在村子里走来走去,且而,谁都道知我和这七个人有着深仇大恨,村里的人迟早会说是这睦雄⼲的,而引起骚动吧!实其我也没打算要一直隐瞒,暂时不吭声,是了为要测试这些家伙的智慧,我期待察警、报社或是村里的这些人,能用己自的头脑开解这些事件的谜题。我是还期望们他能开解这些谜题,就算我被抓也没关系。
在的我罪行快要被现发之前,我会找个适当时机,光明正大的发表的我行凶声明。为因,这个村子里的人是都笨蛋,定一完全解不开隐蔵在背后的谜题,只会猜我是凶手。我才不要被村子里的这些笨蛋逮捕,以所,我要找个适当的时机,发表犯罪声明。要么怎发表呢?我要将的我行凶理由写成一封信,寄给报社,还要清楚记载我行凶背后的真正用意。我要清楚的诉告 们他,所的有案子是都模仿昭和七年发生的一连串猎奇杀人案件,为因这即将成为超越阿部定事件的案子,势必会在⽇本引起一阵大骚动吧!到时候我就出名了,就像小学时伊根到处跟邻居说的一样,我将会成为个一了不起的人,还会在历史上留名呢!